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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!市委书记、 市长共同签发!
总河长令指出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,建设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、人和”的幸福河湖,加快“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”,各级河湖长要压实履职责任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要强化河长制问题整治工作。
根据总河长令
我市将对连续三个月在市级河湖长制暗访工作排名末位、国考断面水质连续数月不达标或由市级总河长、副总河长指定的市级河流流域内县(市)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,开展会议调度、现场调度或不超过15天下沉集中式调度,并会同流域内属地政府共同发现河长制问题。
总河长令明确
市级河流河长制专项调度内容要包含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情况,流域内整治项目推进情况,入河排口整治情况,河道岸线及河面管理、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,河湖长履职情况等六大方面内容,同时建立问题清单,对账销号,确保问题整改到位。
文字:谢国祥 陈伟 记者 华新红编辑:董媛康